“心有猛虎,细嗅蔷薇”与“七宗爱”

偶然发现英国诗人西格里夫·萨松(Siegfried Sassoon)曾写过一行不朽诗句:“In me the tiger sniffe the rose。”勉强译成中文便是:“心有猛虎,细嗅蔷薇”。

细细品味这句诗,可以领悟到很多含义,再加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解,会衍生出各种版本的诠释。

字面上理解就是:人性是有两面的,而两两相对的人性本质又是调和的。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穴居着一只猛虎,只是在虎穴之外仍有蔷薇丛生。

老虎也会有细嗅蔷薇的时候,忙碌而远大的雄心也会被温柔和美丽折服,停下脚步,安静欣赏自然赐予它的美好,生活给予它的泰然。

猛虎的魄力也可以和蔷薇的细腻和谐一体,再怎样的心坚如石或豪情满怀者,胸中依然有一份清淡灵动,一份安然静默蕴藏其中,依然会有柔弱而美丽花朵启颜开放,随清波婉转,赏风光霁月。

人心也是猛虎和蔷薇的两面体,若缺少了蔷薇不免莽拙而流于庸俗,缺少了猛虎不免怯弱而失气魄。

当然每个人心里的猛虎和蔷薇的强弱形势也是不同的。有人的心原是虎穴,穴口的几朵蔷薇免不了猛虎的践踏;有人的心原是花园,园中的猛虎不免给那一片香潮醉倒。所以前者气质近于阳刚,而后者气质近于阴柔。然而踏碎了的蔷薇犹能盛开,醉倒了的猛虎有时醒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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某天某人在后面加上了一句“盛宴之后,泪流满面”。没有狗尾续貂,却似信笔天成。心有猛虎,细嗅蔷薇。盛宴之后,泪流满面。后两句可以理解为在人生辉煌之后的油然而生的感动和感悟.当这样一种对峙,一种矛盾,一种照应,一种思考在我们小小的心中荡漾而生时,这种感觉使人宁静,使人自若。

余光中先生如是说

这行诗是象征诗派的代表,因为它具体而又微妙地表现出许多哲学家所无法说清的话;它表现出人性里两种相对的本质,但同时更表现出那两种相对的本质的调和。假使他把原诗写成了“我心里有猛虎雄踞在花旁”,那就会显得呆笨,死板,徒然加强了人性的内在矛盾。只有原诗才算恰到好处,因为猛虎象征人性的一方面,蔷薇象征人性的另一面,而“细嗅”刚刚象征着两者的关系,两者的调和与统一。

原来人性含有两面:其一是男性的,其一是女性的;其一如苍鹰,如飞瀑,如怒马;其一如夜莺,如静池,如驯羊。所谓雄伟和秀美,所谓外向和内向,所谓戏剧型的和图画型的,所谓戴奥尼苏斯艺术和阿波罗艺术,所谓“金刚怒目,菩萨低眉”,所谓“静如处女,动如脱兔”,所谓“骏马秋风冀北,杏花春雨江南”,所谓“杨柳岸,晓风残月”和“大江东去”,一句话,姚姬传所谓的阳刚和阴柔,都无非是这两种气质的注脚。两者粗看若相反,实则乃相成。实际上每个人多多少少都兼有这两种气质,只是比例不同而已。

……

也就是因为人性里面,多多少少地含有这相对的两种气质,许多人才能够欣赏和自己气质不尽相同,甚至大不相同的人。例如在英国,华兹华斯欣赏密尔顿;拜伦欣赏顶普吕夏绿蒂·白朗戴欣赏萨克瑞;史哥德欣赏简·奥斯丁;史云朋欣赏兰道;兰道欣赏白朗宁。在我国,辛弃疾欣赏李清照也是一个最好的例子。

但是平时为什么我们提起一个人,就觉得他是阳刚,而提起另一个人,又觉得他是阴柔呢?这是因为备人心里的猛虎和蔷薇所成的形势不同。有人的心原是虎穴,穴口的几朵蔷薇免不了猛虎的践踏;有人的心原是花园,园中的猛虎不免给那一片香潮醉倒。所以前者气质近于阳刚,而后者气质近于阴柔。然而踏碎了的蔷薇犹能盛开,醉倒了的猛虎有时醒来。所以霸王有时悲歌,弱女有时杀贼;梅村,子山晚作悲凉,萨松在第一次大战后出版了低调的“心旅”(The Heart’s Journey)。

“我心里有猛虎在细嗅蔷薇。”人生原是战场,有猛虎才能在逆流里立定脚跟,在逆风里把握方向,做暴风雨中的海燕,做不改颜色的孤星。有猛虎,才能创造慷慨悲歌的英雄事业;涵蔓耿介拔俗的志士胸怀,才能做到孟郊所谓的一镜破不改光,兰死不改香!”同时人生又是幽谷,有蔷薇才能烛隐显幽,体贴入微;有蔷薇才能看到苍蝇控脚,蜘蛛吐丝,才能听到暮色潜动,春草萌牙,才能做到一沙一世界,一花一天国”。在人性的国度里,一只真正的猛虎应该能充分地欣赏蔷薇,而一朵真正的蔷薇也应该能充分地尊敬猛虎;微蔷薇,猛虎变成了菲力斯旦(Philistine);微猛虎,蔷薇变成了懦夫。韩黎诗:“受尽了命运那巨棒的痛打,我的头在流血,但不曾垂下!”华兹华斯诗:“最微小的花朵对于我,能激起非泪水所能表现的深思。”完整的人生应该兼有这两种至高的境界。一个人到了这种境界,他能动也能静,能屈也能伸,能微笑也能痛哭,能像廿世纪人一样的复杂,也能像亚当夏娃一样的纯真——一句话,他心里已有猛虎在细嗅蔷薇。

七宗爱

百度有神人如此评价这句诗:以此表述爱之细腻最恰当不过。无论是怎样的人,只要心间起了爱意,就会变得很温柔,蹑手蹑脚,小心翼翼地靠近美好,生怕惊落了花蕊上的晨露。

但,爱意不可能永远处于盛期。总有一天,猛虎还是那只猛虎,它的爪子依然锋利,眼神依然冷峻。而蔷薇,再美的蔷薇,最终都将凋谢。关乎于猛虎嗅蔷薇,永远只是记忆中一个美好的片断,后来的后来,就有悲哀发生。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,向来是这样。

各人都有门前雪,都有美丽与哀愁,以及惆怅难遣的——七宗爱。

悦贪慢痴惑灭赏。

悦,喜悦。爱总是有欢喜的,为了那么一点甜,再多的苦也愿意尝,再累的人生,都觉得,光明在望。

两情相悦的恋爱,比比皆是,很容易在这个世界看到意气风发的恋人,但情路从来有坎坷,经过一桩桩事,物是人非,心门咣一声关上。比如邓丽君与成龙再见不是朋友,或朱茵与周星驰,从此周郎是路人。

贪,贪求,人们的欲求总是得不到满足,贪念太盛,每每不够。就算杯子满溢,仍然伸出手去。殊不知,讨来的,都不是应得的。

贪这个字,就像《全天候》里所言,只因时间不对,所做的便是贪求。人和,取决于天时地利,这真残酷。

慢这个字,是说要停一停,想一想。或可理解为浑然不觉时间流逝,一回头,已是百年身。爱,让人变得恍恍惚惚。

执子之手,与子偕老,是至慢境界。太多情侣双双,容易相看两厌,将慢字蹉跎成麻木。很多人是不会慢的,急急切切地速战速决,不懂得舞步蹁跹,必须后退。

痴,情到深处人孤独,多少人深陷爱恋无以自拔。痴比贪更让人心碎,痴是看不破,带着无限哀怨,它只肯,葬身一处。
最痴的例子,莫过于阿黛尔·雨果,她恋上了一个男人,就飘洋过海去看他,就算被他遗弃,亦不回头。后来,阿黛尔终于不堪情伤,精神失常。

女人总是痴痴地站在原地,做着守株待兔的事。但,感情的事,往往是刻舟不能求剑。过去了就是过去了,结束了就是结束了。

惑,爱情这道难题,怎么说怎么做,都是错。它没有正确答案,它的存在,就是为了让人丢掉清醒。

身边亦有这种女友,明明那个男人不过如此,就是觉得他好。他的好,其实是她觉得他好,她打不败的,是自己的感觉。推心置腹时,她说,知道他很平常,可越这样越不服气,怎么能输给这么一个不如自己的人呢?惑,便是如此。

灭,但你总是要醒的。某一天,醍醐灌顶,有些人,不是你的就不是。承认与接受,需要勇气。

要怎样才能想通,爱的感觉,不取决于你是什么样的人,而是,他要什么样的人。清醒后接受,不易,但不接受,世界就将变成拒绝的墙壁,一一灭去。

赏,那么多人事都过去了,包括曾经的天翻地覆,可歌可泣。从她们昨天的哀愁里,能悟出多少冷清。执一朵芬芳,嗅它的悲伤。

古来多少女子耽于情字,从她们的心事里,寻自己的端倪,或有隔着时空的,同一叹息。虽然我写《七宗爱》,但旁观这种事,永远是隔着心,不痛不痒地说。轮到自己,马上翻来覆去,恨不得去死。

想得开,不代表做得到。

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本烂账。一边厉声劝别人要理智清醒,一边哀怨自己遇人不淑。 我是宁愿清醒着愚蠢的人,可以犯错,甚至犯贱,但前提必须是心里雪亮,不能忍受自己成为受骗对象。

看清迷局,义无反顾地陷,那是甘愿。可以输给自己的心,输给爱情,但不能输给智商的较量。清醒与混浊,哪一个更幸福?未必是清醒。也许什么都模模糊糊,似是而非,会更接近幸福。不知,自有天真的福分。

尽管如此,我还是选择什么都知道——就算要直面人心的卑劣。离痛苦近些,就离真实近些。

我对人性的残忍、爱情的自私,更有兴趣。爱是极有杀伤力的,它使人哭,使人苍老,使人不欲存活。有爱就会有伤害,没有伤害的,不是真正的爱。太过平静,也不是爱,那种恩恩爱爱到永久的,属于合作愉快。痛苦比快乐更能侵入骨髓,更能持久地占据着内心,更有颠覆力。爱是片刻销魂,忽然遇见。爱是有的,天长地久是没有的。七宗爱,七桩事,百般变幻,演绎着同一心肠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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